七旬老太为获低保假离婚丈夫反悔拒复婚

2014年03月25日11:22  羊城晚报 收藏本文

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,通讯员欧阳颖思、陈亮报道:儿子残疾,家里经济陷入困难,老伴提议离婚分开户口,就能以儿子的名义申请低保,并保证离婚后复婚。七旬老太信以为真,结果和老伴离婚后,低保有了,老伴却反悔了。

  为讨扶养费起诉老伴

  1982年,家住从化的刘某与王某登记结婚,1984年,年近半百的夫妇喜得一子。在养儿防老观念盛行的农村,夫妇俩老来得子,可谓喜出望外,夫妇二人把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。2009年,已长大成人的儿子在一起车祸中受伤导致三级伤残,丧失了劳动力,且需长期服药。

  王某每月拿着固定退休金,却与妻子及儿子分开居住,也不承担他们的生活费。这让没有任何经济收入、又要照顾儿子的刘某十分痛苦。2010年2月,刘某向从化法院起诉王某,要求其支付扶养费。从化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王某每月支付900元扶养费给刘某至其终老。

  离婚后前夫拒绝践诺

  2010年7月,王某向刘某提议,自己退休工资不高,如果能够离婚分开户口,以刘某及儿子的名义申请低保,政府每月可给一定的生活补助,这样就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了。王某还一再承诺离婚后会继续支付扶养费。

  出于与王某几十年感情的信任,刘某最终与王某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。其后,刘某与儿子也顺利申请到了低保补助。但是离婚后王某并没有履行承诺,且因两人夫妻关系已不存在,法院作出终止案件执行的裁定。

  再次起诉获法院支持

  2011年11月,刘某就扶养费纠纷再次向从化法院起诉。最终,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,王某主动交付500元扶养费,并承诺今后主动履行判决。

  法官表示,近年来,为规避政策限制,许多人在拆迁征地、房屋买卖、申请低保时选择“假离婚”,由此弄假成真。

  近两年,从化法院受理了多起因“假离婚”引发的纠纷,部分当事人“既丢了西瓜也丢了芝麻”。从化法院法官告诫大家,离婚有风险,不要弄假成真,人财双失。

(原标题:为获低保离婚假戏真做 从化七旬老太人财双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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